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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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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星雨和千城顺利地写完了《回音》。

说顺利,是因为整个写作过程是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饭厅的餐桌被划分成两大块,星雨、千城各占一头,中间摆满了参考书、笔记本、卡片、表格和各种颜色的便利贴,旁边竖着一个一米五宽的白色写字板,密密麻麻地写着人物性格、命运弧线、情感走向等各种可能情况。他们将之前商量好的大纲又精心地修改了一遍,头脑风暴出更多细节、更多冲突、更多爆点,然后分好具体章节及各自的任务,以接力的方式开始写作。星雨主笔的章节,千城负责润色与校对,反之亦然。如果谁写得兴起,可以连续多写两章,另一个人就趁机休息,所以任务虽然繁重,却也张驰有致。为了提高效率,他们断网、断电话、不会客,遵守严格的作息。夜晚是两人思维最活跃的时间,蓟千城尤其喜欢后半夜,他们于是决定凌晨四点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去健身房撸铁、游泳、散步、用餐。黄昏时分开始写作直到凌晨。

他们毕竟不是神仙眷侣,中间当然遇到过争吵、卡文、写不下去的情况,星雨抗压能力差,越急越写不出来,严重时满脸长包、月事失调、偏头痛发作。蓟千城劝她休息,说大纲那么详细,自己一个人写完也没问题,她只用帮着修改就好。星雨不愿意,有些章节是她擅长的,就算让给蓟千城写,她也会有很多的不满意,会大改特改。而且她喜欢两人之间互相激发、你追我赶的劲头儿,每天醒来都觉得人生充满了乐趣。为了减轻她的焦虑,蓟千城只好给姨婆打电话,咨询了一番后,问星雨有否听说过“南非醉茄”。

她当然没有。

“南非醉茄是一种印度的草本植物,用它做成补剂,可以增加记忆、减少压力。”他打开药柜拿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胶囊递给她,“你先吃两周,剂量不高,应该不会有副作用,如果有,马上停下来。”

星雨还是第一次听说稿子写不出来可以吃药,有些将信将疑:“管用吗?”

“因人而异。鹿哥说超管用,我吃过一瓶,没什么惊人的效果。但它的确能降低皮质醇。”

“皮质醇?”

“也叫压力荷尔蒙,身体一旦遇到压力,就会释放到血液中。释放过多,你就会有焦虑不安,无法专心写作。”

那粒胶囊不但个头硕大,里面装着褐色的粉末,一看就很难下咽。她在手上掂了掂,有点不想吃:“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皮质醇?……除了吃药?”

他忽然拉住她的手,嘿嘿怪笑:“当然有了。”

还没等她明白过来,他一把抱起她,大步向着卧室走去。

她伸手抓住他的头发叫道:“城哥,城哥!放我下来,我愿意吃药,愿意吃药!”

* * *

她们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一共写了55万字,修改后压缩到50万字,交稿时没有太多遗憾,星雨认为《回音》的质量是现阶段两人力所能及的最佳表现。

过了三天,徐志超打电话过来说,《七年十一天》已经正式出版了,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都在全面铺货中,作者可以拿到十本样书,问他们要了地址,说是一周之内可以寄到。

他们当然等不及。

“江州有货吗?”星雨兴奋地问道。

“有哇,江州这么大的城市怎么可能没有?”徐志超说,“各大书店都会陆续到货,有的可能已经上架了。”

“星雨,咱们去看看。”蓟千城说。

他们去了这一带最大的书店——百阅图书,其实就在设备厂附近,是星雨下班后最爱逛的地方。里面的书以文科为主,种类丰富,紧跟潮流,网络小说占了整整一面墙。

两人径直上了二楼。正当中的展台上,果然放着好几摞《七年十一天》,垒成两个别致的心型,四周聚着不少人翻看。

星雨吓了一跳:“这么重视?”

蓟千城满意地哼了一声:“看上去待遇挺高嘛。”

他们对书的销量本来没抱太多期望,因为徐志超说,网络上大受欢迎的小说纸书未必好卖。

“他们翻来翻去的,是在找签名书吗?”

“实体书店里没有签名书。老徐说,从当当和京东上购买才会有。”

“我去买一本,先睹为快。”

“等等。”

她正要上前一步伸手拿书,被蓟千城一把拉住,躲进旁边的一排书架里。她觉得莫名其妙,沿着他的手指往右一看,不禁恍然大悟。

展台的另一边放着一个两米多高的宣传海报,上面不仅有《七年十一天》的封面大图,各种宣传语,还有他们的高清头像!

最最碰巧的是,他们今天正好都穿着海报上的衣服,走在一起,简直就是个行走的广告。

星雨吓得倒退三步,举目四顾,似乎,大家都在低头看书,并没有认出她们。

她只好随手从书架里抽出一本书,假装翻看。见一旁的蓟千城愣愣地看着海报,拍了他一下,抽出一本书递给他,示意他学自己假装看书。

“你觉得他们会认出我们吗?”她悄悄地说。

“不会。”

“怎么不会?你长得那么惹眼……”

“真不敢相信,”他一边翻书一边叹气,“我这么上相的一个人,海报还给我美颜了。”

“‘夫妻档’这种话也写上去?还那么大字号,太夸张了!”星雨也跟着吐槽,“也不知道是谁告诉编辑的。”

“我。”

星雨瞪了他一眼。

“不可以么?咱们都拿证了。”

“那也用不着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啊……”

“用得着。”

星雨脸红了,拽着他的袖子说:“赶紧走吧,小心给认出来了。”

蓟千城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有点儿不甘心:“再等一会儿,等那边的人少了就去拿。”

结果围在展台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更不好意思挤进去了,只得继续躲在书架里看书。

又过了一会儿,蓟千城捅了捅星雨的胳膊:“看,你妈也来了。咦——那位是你师傅吗?”

星雨吃了一惊,悄悄回头。

果然,妈妈手里提着个帆布袋,和师傅说笑着向展台走去,身后跟着家美、家丽。四人挤入人群,一人抽了一本《七年十一天》捧在手中。

星雨看着妈妈的背影,忽然想起自己因为辞职进入“全封闭写作”,已经有半个多月没见到妈妈了。

当初她决定收留两个侄女儿,只是暂时的打算,觉得萧金桂再怎么不像话,也不会完全不管自己的孩子。再者,就算是铁了心地玩消失,星雨也可以让镇委会出证明材料,让两个孩子留在江州跟妈妈暂住,看相处的情况如何,再思考安置的办法。但妈妈让她不要操心,说自己会处理,让她专心写作,什么也不要管。

多了两个孩子当然会添很多的乱,但家美、家丽小时候一直跟着星雨生活,星雨对两姐妹的性格相当了解。家美乖巧温顺,懂得察言观色,简直就是一个翻版的星雨。家丽则比较淘气,眼睛里有几分野性。她敢跟父母对着干,生气时还咬过父亲一口,所以挨打的次数比较多,几年下来,大概是被打怕了,眼睛里的星光没了,成了惊弓之鸟。

稿子快写完的时候,星雨去新公寓看妈妈,才知道了萧金桂的死讯。妈妈说,她和二虎分头给石琮镇的镇委会打电话,要求联络萧金桂沟通两个孩子的监护问题。孩子如果决定留在江州,需要办理入学手续,星雨和妈妈没有监护权,无法办理。镇委会四处托人辗转打听,终于通过萧金桂的一个远房表妹找到了她,萧金桂表示宁肯孩子不上学也绝不让出监护权。

“这就奇怪了。”星雨越听越糊涂,“她都不要孩子了,还守着个监护权干嘛?”

“她说家美已经十一岁了,再过五岁就可以打工挣钱了。只要家美找到工作,她就搬回来跟女儿住,让她们给她养老。”

“……”

“而且两个女儿以后出嫁,两份彩礼钱也不老少呢。傻子才会让出监护权。”

星雨听罢目瞪口呆。

“我在电话里把她痛骂了一顿,咒她不得好死。”妈妈说,“没想到过了七天,她真的死了。她去汕头投靠表妹,表妹一家根本不欢迎她,她赖着不走只当没看见,表妹忍无可忍,把她赶出了家门。就算是走投无路,她也不敢回石琮,怕被你哥的债主们讨债,最后只好在大街上流浪,靠打临工度日。有钱就住最便宜的旅店,没钱就在天桥下睡觉,还隔三差五地骚扰表妹借钱借物。有天晚上不知怎么着,哮喘发作,身边没人,发现时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星雨听罢一声冷笑,作孽者自有天收。

“家美这孩子挺乖的,人也勤快,生怕给我添麻烦,每天都抢着做家务。她喜欢看我给别人理发,说将来长大了给我打下手,也要做发型师。妹妹也安静,有点木木的,就爱看动画片。两个孩子都挺省心的。”

星雨看着妈妈的头发已经有些发灰了,不禁叹道:“您一下子要照顾两个孩子,怎么可能省心?别忘了您还有一个儿子呢。”

妈妈的儿子叫邱子旭,成绩非常优异,拿过奥赛的奖牌,目前在北京上大学,星雨见过一面,是个腼腆的男生。

“星雨,”妈妈看着她,眼睛一阵发红,“那年我生下你,月子还没坐完就跑路了。临走的那天,我抱着你哭了一夜。对不起,妈妈太不称职!我后悔没带走你,后悔把你留给了那几个畜生,害得你十几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妈妈,别这么说。”星雨轻轻地握着她的手,“那不是您的错……”

“现在我看着家美、家丽,再也不忍心这样做。”妈妈道,“你师傅也很好心,说要是我不方便收养,他可以做监护人。他是设备厂的正式职工,家属有很多福利的。”

没过多久,师傅和杨主任一起想办法,把家美送进了设备厂的子弟中学,家丽送进了子弟小学。小学和中学都在厂区,不需要接送,妈妈依然在丽丝发廊理发。等星雨交稿出关,发现妈妈把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了。

想到这里,星雨的目光渐渐移到了师傅的身上。

妈妈将书捧在怀里,拉着家美、家丽站在海报边,让师傅给她们拍照。

“你妈和你师傅——走得挺近的?”蓟千城问道。

“没觉得呀。”星雨想了想,忽然醒悟,“对喔,最近这段时间,师傅的发型帅呆了,差不多每个月变一次,一定是我妈的手艺。以前我也撞到过他们好几次,因为师傅的鞋摊就在理发厅旁边嘛,就没有多想。莫非——”

“看来你很快就要父母双全了。”蓟千城笑道。

又过了半小时,展台上的人依然很多,星雨手上的书已经看到第二十页了,不禁翻了翻封面:“咦——这本书还挺好看的呢。”

“我这本也是。作者我认识,也是众神网的。”蓟千城道。

“其实咱们的小说没什么看头,自己写的,又改过好几遍,都已经能背下来了。”

“不是说有十本样书么?不急的。你实在想看,我混进去拿一本也成。”说罢将套头衫的帽子遮到头上。

“算了算了,”星雨看了看手表,“晚上还有电影呢,万一认出来就得现场签售了。”

他们最终买了手上看的那两本网络小说,美其名曰帮助作者“促进销售”。

* * *

出了书店,他们决定散步去电影院。路过一个公园,便从中间的小山和树林中穿过。

江州的初春还带着一丝寒气,小草和灌木都已经绿油油了。山下的垂柳刚刚发芽,淡黄色的枝条随风飘荡。

黄昏的公园十分热闹,有跳广场舞的大妈,有遛狗的大叔,有滑板少年,还有一群放风筝的小孩儿。

星雨的心中却是无限的平静。

他们在山顶上找了一张石椅坐下,地平线的尽头是一片灰色的山峦,云层是橘色的,丝锻般铺在视野的前方,被落日的金光揉出道道褶皱,下面的树影、人影也跟着清晰了起来。

星雨忽然将手伸到蓟千城的面前:“送你一个东西。”

说罢展开五指,如莲花开放,蓟千城的瞳孔也跟着放大。

她的掌心上卧着一颗六眼天珠,带着千年的风化、满身的朱砂、黑白分明的纹路、像一幅远古的地图向他徐徐展开。

他震惊的样子,好像眼珠快要掉下来了:“老唐的珠子怎么会在你的手上?”

“他卖给我了。”

“不可能。”

“我跟他说,你的那颗珠子丢了,我想送你一颗更好的。”

他不相信:“我想买它的时候,编的理由比这个动听多了,自己都感动哭了,他也没有松口。”

“那是因为你买的时候他不缺钱。”星雨得意地笑了,“等我去的时候,他缺钱了,说是有笔生意搞砸了。”

“价钱上没吃亏吧?”

“我也很能讲价呢。记不记得咱俩第一次打交道,我非要一千块的阅稿费?”星雨眨眨眼,“你在网络的那一头,是不是气得摔杯子?”

“那倒不至于。”

“他说这种十字金刚六眼,图腾品相都好的,市场上非常罕见,他这一颗,算是个王者。”

“他是很稀罕,一直戴在身上,一般买珠人找他,掏都不肯掏出来的。”

她郑重地把天珠戴到他的身上,好像在颁发金牌: “还是你戴好看。就这么定了,你戴着它,天天睡在我身边。”

“你戴着也好看的。”

“我不要。”

“那你要什么?”

“我只要你,还有这道夕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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