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嫣灵,你话本上写的,可都是真的?”萧同裳坐在躺椅上一边吃茶果,一边翻看着当下云梦泽最时兴的话本。
“千真万确,童叟无....基于真实故事改编!当然.,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我进行了一点小小的艺术加工。”一位穿着黄绿色衣裙,手上拿着一管自制的细小炭笔和一摞白纸册子的少女如是说道。
萧同裳点了点头,她放下手中精致的茶果,饮了一口清茶。
茶果也是时下宝兴楼最新出的,不仅模样好看,吃起来也香甜,是她从没见过的样式,名字好像叫...
“你尝这风花雪月好吃吗?”少女突然问道。
“好吃是好吃,就是甜了些许,我许久没有吃过这么甜腻的点心了。”
“连你都说甜...那云梦泽的百姓就更觉着甜了,我先记下来,让师傅们再改改。”少女认真地在小册子上勾画了起来。
少女名叫万嫣灵,是个顶有趣的姑娘,三年前是她将萧同裳从边地的窑子里救了出来。那个时候萧同裳身受重伤,还被窑子里的鸨母下了药,若不是她,只怕萧同裳早就死在了那个晚上,如今想起来都觉得后怕。
萧同裳端起手边的茶盏又喝了一口。
“嗯?”味道有些怪异,茶香中带着一丝酸甜的果香?
“这个味道好喝吗?”万嫣灵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这也是我刚刚调制出来的新品,不说与我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怎么说也有个七八...六分相似。”
萧同裳点了点头:“确实不错。”
“嗯哼!这就对了。”少女满意地在册子上勾画了两笔,嘴里小声嘀咕着什么。
萧同裳一时有些恍了神。她犹记得三年前,她们二人身无长物地来到了云梦泽,白手起家,她有一身武艺,嫣灵有满脑子新奇的怪点子,短短三年时间,宝兴商号拔地而起,还收服了云梦泽最大的漕帮。
像做梦一样。
眨眼间,原来已经过去三年了啊......
“裳裳!我跟你说的你听见了没有!”
“啊?尝什么?”
“唉”,万嫣灵一把将萧同裳从躺椅上拉起来,“我说你都在这里躲了三年了,该重出江湖了吧!你再不走,原剧情都要开始了!”
“你又在说胡话了。”
万嫣灵曾经在醉酒时跟她说,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话本,她是一颗早就死掉但是被拿来怀念了很久的棋子,就连男主起事都是借由她的名头。哦,万嫣灵说的男主,应该就是她的未婚夫。
但她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事后想去追问时,万嫣灵却一口否定:“绝无此事,你肯定是喝多了听错了。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这绝对是无稽之谈!”
萧同裳想了想,也罢,像她这样的天才,总是与常人不同的。当朝盛帝好占星卜卦,民间多出奇才,只不过能够像万嫣灵这样未卜先知的,的确不多见。
“我的老祖宗,你怎么又在发呆?你想好怎么杀回盛京了吗?想要多大的排场,姐们给你安排?”
萧同裳笑了笑,道:“你说的没错,我确实该走了,但不是回盛京。”
“那你要去哪?”
“当年在边境的时候,侯爷问我和三哥以后想做什么,我说我想上战场杀敌,三哥说他想要去当江湖大侠。”
“后来我瞒着侯爷,终于到了战场,但老天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给了我尊贵的身份,却被人弃若敝履,让我生出了一颗不该有的雄心,却在让我亲眼看到父兄惨死之后,把我踩入烂泥。而我的三哥,至死都看不到他想看的江湖。”
“或许一切如你所说,三哥没有死,他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重回权力的巅峰,有无我的存在他都能手刃仇敌。我也私下里想过无数次,或许当年我就应当被饿死在宫里,或者变成边境里一捧红色的沙土。”
“不是的...我救你不是为了...”万嫣灵摇头道,眼角逐渐变得嫣红。
“我知道”,萧同裳说,“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反驳你的话本,我是想说,我很感谢你告诉我我死了之后的那些未来,但既然我还活着,我就总该有些事情要去做一做。”
“再有月余,江南的桃花该开了,我当去看看。”
......
第1章骑驴入江南
转眼入春,正是江南好时节。
放眼望去皆是春水与春花,亭台楼阁掩映在翠幕中,水汽朦胧、杨柳垂条、百花烂漫,鸭戏水、鸟啼飞,丝竹之音悠扬。
纵是烟雨蒙蒙,雨雾随着拂面的春风飘迷了眼,也别有一番婉转绰约的江南韵味。
——假如萧同裳此时坐在檐下观烟雨,她一定会绞尽腹中所有文墨,写出吟咏江南的诗句来。
只可惜这位身穿白色劲装的俏丽少女正骑着一头被养得油光水滑的毛驴穿梭在雨雾中。
“快!”她拿着一根小皮鞭抽打着这头雄壮矫健的黑驴。
此驴名为驴大将,是萧同裳的爱骑。三年前,是驴大将驮着奄奄一息的萧同裳从边关脱险。萧同裳曾放言,只要有她一口饭吃,就绝不会缺了驴大将一口草料。
但此刻...
“快点!再慢悠悠乱晃,就把你的皮剥了烤驴肉吃!”
恃宠而骄的驴大将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危险,它夹紧屁股,一路狂奔到最近的一家酒肆前。
这是金陵城外最大的一间客栈,门口高高悬挂着青白色的酒旗,上面写着“春风醉”。
萧同裳下驴,店里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缰绳,要将驴大将牵去马棚。
“给它找个舒服点的位置,喂些上好的草料。”她从怀里摸出一粒小碎银子,扔到伙计手上。
小伙计立马喜笑颜开,“好嘞!”
耳边的丝竹之音戛然而止,萧同裳后退两步,仰头朝楼上望去,只看到一角白色的衣袂。
“小姐这边请”,掌柜的亲自出门迎接。
“你认识我?”
“当家的说了,看到骑驴过来的女子,当好生招待。”
“你们当家的姓万?”萧同裳接过掌柜手里的白色方巾,拍去身上的雨水。
“正是。”
“给您留了天字第一号房。”掌柜的伸手示意萧同裳上楼。
“多谢。”萧同裳点了点头。
“你们当家的还说过什么?”
“当家的说,见到小姐如同见到她,小姐的吩咐就是她的吩咐。您若是有什么安排,我们照做。”
萧同裳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没有什么吩咐,我就是普普通通住个店。”
她上了楼,发现隔壁厢房门口站着两名黑衣侍卫。
她眼神询问身旁的掌柜,掌柜的冲她摇摇头。
进房间后,掌柜的才小声说道:“小姐当心,那是从京城来的贵人。”
“什么身份?”
掌柜的仍旧不肯说,她也懒得继续追问。
她推开窗,雨还在下,没有停歇的势头。
窗外又传来了丝竹之音,似是有人在弹奏古琴,声音绵柔中带有杀意。
萧同裳脖颈一紧,立即把窗户关上,小心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雨势陡然增大,骤雨噼里啪啦地拍打在树木和窗台上,扰得客栈所有人都不得平静。那阵琴音陡然变得尖锐,刺得萧同裳寒毛倒立。
隐约间,她听见了兵刃碰撞的声音。
客栈里传出一阵慌乱的尖叫。
很快,贼人的脚步到了楼上。外面发生了械斗,栏杆似乎被撞断了几根,有人从楼上掉了下去,发出惨叫。
她迅速锁紧门窗,身体紧贴着门边的墙壁,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细密的汗珠从额角渗了出来。
天煞的,这还没进城,怎就提前凶险上了!
贼人很快来到了她这里,尖刀从门缝里刺进来,刀尖上还渗着鲜血。他试图将门踹开,几脚下去,木质的房门已经摇摇欲坠。
萧同裳握紧匕首,眼神变得锐利。
下一刻,贼人被制止了。一阵兵刃相接后,门外的动静停了下来。
萧同裳小心地靠近房门,她听见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是指节叩击门板的声音。
她屏声静气,不敢作答,鼻尖却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似是从门外传进来的。她透过门缝,看到了一袭白衣,与进客栈时往楼上看到的衣角一样。
难道方才在客栈里抚琴的,是他?
不等她有动作,那袭白衣的主人开了口,他的声音像一块温和的翠玉,语气柔和但显得有些虚弱,“打扰姑娘,已经没事了。”
萧同裳不敢轻易放下戒备,她仔细分辨着门外的动静。待到嗅不到一丝危险的气息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
果然,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隔壁的房门依旧紧闭,但门口的护卫已经不见踪影。楼梯的围栏被压断了几根,地面和墙面上还有刀劈剑刺的痕迹。伙计们习以为常地提着水桶出来擦洗地面,灰布擦出来,挤到木桶里的水渍都是暗红色。
萧同裳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匕首收起来,重新放回腰间。
这把匕首是已经饮恨沙场的武烈侯爷亲手所赠,她一直随身携带。一共有两柄,一柄在她这里,另一柄给了武烈侯世子,也就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她的三哥,裴容。
为何是“名义上的”,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她的胞兄死于宫变之后,先帝良心发现,给她赐了一块漠北的封地,还顺手将她赐婚给了驻扎于漠北、手握重兵的武烈候府世子。
新帝即位后,年幼的萧同裳在宫里的日子很不好过。是侯爷亲自回京向太后求了一道懿旨,才将面黄肌瘦的她随全府一起接去了漠北。但从此以后,他们一家就再也没有回过京城。
而婚约这件事,到了北地之后,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再也没有提起过。
至于裴容这小子,她喊一声三哥都是抬举他。虽然他从小在军营长大,但练武总是心不在焉,整天就只知道去谢问素面前孔雀开屏。
谢问素应当就是万嫣灵新写话本里的那个绿..什么主。她是落罪的医学世家之女,跟着爷爷随军行医,为人坚韧聪慧、端方有礼。萧同裳刚到北地人生地不熟之时,是她每天都抽时间陪着。
就连驴大将,也是在萧同裳过生辰嚷嚷着想要高头大马,又恰逢边关战马吃紧之时,她花了好多心思寻来的。
遭了!驴大将!
萧同裳猛然想起这头傻驴,急急地冲下楼去。
此时,掌柜的正在大堂里跟一位身穿蓝衣劲装的男子说话。
男子递给掌柜两枚金锭,说到:“这是对店里损失的赔付,请掌柜的笑纳。”
那掌柜的接过金锭放在牙下咬了一口,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
萧同裳留意了一眼蓝衣男子,他长得一副眉清目秀的少年样貌,穿着打扮也是京城里常见的样式,看样子是隔壁那“京城贵人”的家仆。
蓝衣男子也注意到了她,目光投射了过来,眼神中带着警惕。
她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穿过大堂进了后院的马棚。
“驴大将!”萧同裳担忧惊扰了其他马匹,小声喊着。
“啊呃!”
她顺着声音寻过去,在马棚的最里面找到了它。
牵马的小伙计收了钱,果然给它安排了一个好住处。侧边临墙,远远地与其他高大威猛的马匹隔开,正前方还有一个食槽,里边是被吃了一半的新鲜草料。
——与处变不惊的骏马相比,驴大将就显得惊慌狼狈地多,它有些狂躁地在原地打转,来回踢动前蹄。
萧同裳凑上前去,驴大将除了沾了一脸的泥土和草料之外,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她松了一口气。
“你干什么?”
驴大将一口咬住了萧同裳的胳膊,将她拉扯进入马棚。
萧同裳有些愠怒,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地面上有些许血迹,未干,应是刚留下的。
血迹点点滴滴一直蔓延到墙角,她顺着找过去,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只蜷缩成一团的黄狗,后腿上有一条深可见骨的伤痕,翻出来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伤口上蠕动着蛆虫。
小狗看起来奄奄一息,不知道伤了多少天。
萧同裳倒吸一口凉气,从裙摆处撕下一块白布,将黄狗裹住,抱了起来。
她安抚了躁动的驴大将,试图将黄狗带回房里医治。
她曾在边关学过一些医术,学艺不精,但是治疗这种程度的创伤绰绰有余。治人尚且可以,治狗,应该也不难。
在臭气熏天的马棚中,少女触景伤情,动了恻隐之心。
与此同时,一队侍卫迅速进入马棚。
萧同裳大惊,但面色不显,佝偻地怀抱黄狗站在角落,警惕地观察这群人。
他们皆是侍卫禁军穿着,腰间佩戴着金色纹饰腰带。一行人并没有关注到她,反而在牵下马匹之后匆匆离开。
金陵城中,何人能用禁军护卫,难道....
萧同裳飞快思索着,脚步不由自主跟了出去。
客栈外停着一辆由四匹马拉载的高大马车,整个车身由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制成,关键处使用了精铁加固,车厢前甚至插着应季的鲜花。
很快,萧同裳看见了一个熟人。大堂里的那名蓝衣男子和一个黑衣侍卫掺着一个身穿白衣,头戴纱帽的男人进了马车。白纱遮掩下,男子看不清容貌。
随后,蓝衣男子亲自驾车,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启程进城,以至于根本没有发现萧同裳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