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下界还是同往常般,并没有什么隆重的送行仪式,毕竟也只是出去找青羽剑的秘密而已,废不着兴师动众,其实还有个原因是妖王蔺执听到又要和他媳妇分开,说什么也不肯,尉迟景他们觉得真是累赘得不行,遂打晕了他,直接拖上马车。
就在尉迟景几人要上马时,风信突然瞟见挤在人群堆里的云容,猛地想起她交待的信还没有送出去,遂赶忙屁颠屁颠地把信递到尉迟景手中,“大人,这是给您的信。”
“谁的?”尉迟景问,但见风信支支吾吾地不说,便自个接了过来,甫一打开,瞧见里面的字迹先是一愣,而后不可置信地又问,“什么时候的?”
“昨昨日的,大人。”风信胆子小,见他浑身上下渗着寒意,又把信一丢,火速化作灰烬燃烧得一干二净,腿肚子就发抖,“只是送行的,大人……”
“我竟不知,她的手伸那么远?”尉迟景说完这句话,一夹马肚,就在风信不解间,飞速跑了出去。
他们走得匆忙又看得不仔细,没有留意到刚才风信看到的一角,云容攥着她捡来的册子,手指几近要嵌近肉里,又很快地松开,缓缓吐出一口气,像安慰自己似的,“好在,另一个人和他的关系也看不出什么分别。”
“大人,那信?”鬼侍走来,见信已经被烧成残渣,忐忑不已。
个中缘由她不明白,但她知道,只剩灰烬的信,可是云容一笔一画耗时一个晚上写好的,好容易交给那位大人,却被烧成这样,难保云容会不会迁怒到她身上。
可没想到,云容看起来脸色颇好,甚至还有些开心?
“无事,这说明一件事。”云容望着远处,慢慢说道:“那上面字迹的人和尉迟景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起码就算他不喜欢我,但和另一个人也不见得有多好。”
“字迹?”鬼侍不解,但看到了她怀里的册子,自打前几日来,她天天带着,也不知是什么,鬼侍也没这个胆去打听,见云容望得出神,遂自觉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
兴和镇很远,余以若和范呈路飞了两天也没到,却在第三天,他们在半路碰见了当初救范呈路的人,而他们又一向是知恩图报的,遂将余以若送到余府后,范呈路便自个去给人道谢了。
比起长乐镇的地盘来,兴和镇广阔得多,堪堪三四个长乐镇才够得上一个兴和镇,是以,兴和镇的城主几乎相当于一个土皇帝的存在,而余老不是城主,但却是个辅佐城主不可缺少的重员。
因而就算余以若八九年没回去,逢人一打听就能找到路,但,余以若感觉好生奇怪,自己都还没回去呢,而且也没和他们通信,怎么传出余府在办家宴,迎接长女的归来,难道是她爹娘未卜先知?
想着想着,就走神,冷不防被走来的一个老婆婆叫回神,她才反应过来,原来人家是问自己去哪的。
“我是去余府的。”瞧她一脸慈祥和蔼,一看就是个好人,余以若没心眼,大鸟也没心眼。
“好好好,余府啊,可是我们这里的大户。”老妪笑得脸上的褶子都挤成一团,“姑娘可是去认亲的?”
“对对对!”一人一鸟疯狂点头,“老人家可是知道在哪个确切位置,我们找不到正门。”
“知道,自然是知道,不过,姑娘,我老人家一把骨头。”老妪伸伸手,余以若很上道地递给她银两,老妪上下掂掂,“好姑娘,好姑娘,快随我老人家来吧。”
“好!”一人一鸟就这么上了她的马车,坐到里面时,老人家还撩开帘子,往里头问,“姑娘可还有银子?”
回家后有的是钱,而且她一大把年纪出来拉客也不容易,余以若想了想,掏出最后几袋,通通交到她手上,开怀地道:“老人家,快送我们过去吧。”
“好好好。”老人家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看她们的眼神,好比看待宰的肥肉。
一人一鸟正静静地等着,下一秒,眼前一黑,直接没了意识。
……
大鸟缓缓睁开眼,因着它是神鸟,寻常的迷药迷不倒它,但这次委实是失策,而且它环视一圈,不见余以若的踪迹,就在它迷迷糊糊不知如何是好时,脑门陡然横过一把菜刀。
“啊啊啊啊啊!”
刀又快又狠,大鸟来不及尖叫,只听“锵”的一声,齐刷刷地斩断一排尾羽。
“鸟命没了,没了。”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庖厨见没把鸟剁死,又换上把更大的刀子,比划两下试了试刀锋,钳住大鸟的翅膀,怒吼道:“再吵我把你脑袋卸下来!”
庖厨的嗓音雄厚沙哑,力气更是大得很,哪还容得大鸟半点动弹,早已是砧板上的鱼肉,大鸟哆哆嗦嗦地看着刀里自己的脑门越来越近,就在要劈开脑壳时,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把它掳了开。
“锵”的一声,菜刀嵌得死死的,庖厨一愣,左右环顾,没见到鸟,不禁恶狠地拿身边的人开刀,“鸟呢?你的眼睛长哪的?也不知道帮我看着点,你看到那鸟往哪边去了吗?”
“好像,好像在那边。”洗菜的小厨指着另一个方向,是前往大厅的方向,他们又怎么能去,庖厨怀疑他是故意玩自己的,伸手抢走他怀里的食材,忿忿地藏到自己怀里。
“大人,这不能拿走……”
“去你爹的,拿走又如何,拿你自己的补上去。”
后厨基本上就是这样,弱肉强食,贪污腐败似乎哪里都存在,连前厅也不例外。
“肥鸟,亏你还自诩什么神鸟,连坏人都没认出来。”余以若把鸟救回来后,看它眼巴巴地感恩戴德的眼神,她承认这鸟性情多变,但这种眼神少见得很,甫一露出来,她还有些不习惯,就好比强光直射眼睛,亮得睁不开眼,“你别这样看着我,我的眼睛也是眼睛。”
大鸟还能说什么,嘴巴扁着,就差“哇”地一声哭出来。
因着余府要给新回来的长女接风洗尘,一伙人大早就开始忙活,但中途人手不够该怎么办呢?有聪明人就想出这么个法子,去街上随机逮几个幸运儿,不干完活不让他们走,
一来可以多几个人手帮衬,二来可以把余府拨下来的钱自己吞掉一部分,两全其美的法子,他们是开心得乐呵,而余以若便成为了这个得天独厚的幸运儿。
好巧不巧的是,她找家门找不见,这下都不用找,直接把她送到自家来了,只不过干的活却是自己给自己接风洗尘,听起来确实够怪异。
以至于余以若被他们叫来干活都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听错了,但余以若反应得快,她没打主意想走,是因为她想看看那个冒充自己的人会是谁,若没有这个人,那么余府现在住着的人又是谁?
回家回得少,确实没有争议,可她也不是傻子,平常她们无聊,总爱折腾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其中就不乏随时随地通话联系的水晶球,不仅可以看到人也可以说话,只不过,她后来忙,用这东西用得少,就这么一回来,还有些不适应。
正想着,就被人拉到侧边,紧接着一众丫鬟小厮揣好手,待门口的人一进来,齐齐恭声道:“老爷,夫人。”
进来的不是余家二老而是余以若的大伯大娘,后来又陆陆续续地走进来几人,无一不身着华贵,打扮得典雅华丽,不用看也知道,他们家对这个长女的回来重视得很,好固然好,但几乎没有一个人把站在边上,毫不起眼的余以若认出来。
直到又进来两个人,余以若一眼就认出来,可不就是苏远吗?他身边的姑娘年轻貌美,妩媚多姿,也就是他的表妹,家世没有特别耀眼,但她腰间挂着的明晃晃的天玄宗令牌,好像巴不得别人一眼就瞧见似的。
如她所愿,一进门,四下登时唏嘘声一片,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身侧是城主家的长子,以后就是城主夫人,而自身又得以修道,获得机缘,只怕未来的路不知有多顺遂。
平常的女儿家不是求取修道就是希冀觅得良夫,而无论是修道还是良夫,许莺莺两手都有。
是以,下巴就不自觉抬得老高,在几人的搀扶下落座,也不等东道主落座,竟无视旁人,直接吃了起来。
“大家也别拘谨,传闻我这前未婚……哦,不,是余仙长。”苏远见大家对许莺莺的行为颇有微词,忙端起酒杯自顾地敬礼,“今日要回府,余老也很是客气,宴请我们这么多人,大家都是熟人,也没必要就这么客客气气的,要吃尽管先吃。”
虽然余老是在苏家手下干活,但好歹也是兴和镇的高门大户,怎的也不等他过来,如此不讲规矩,众人心中虽有不满,也碍不住他身边的许莺莺,那可是修仙道的弟子,连这余大小姐的宗派都比不上的天玄宗。
房梁上站着的大鸟可看得一清二楚,尤其是瞧见熟人,忙不迭蹦过去,看看他们在嘀咕些什么。